租赁协议书3篇(租赁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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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协议书3篇(租赁协议书范本)

租赁协议书1

  发 包 方: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村委会主任

  承 包 方: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董事长

  为有效使用荒地,促进 村的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

  立本荒山承包经营荒地租赁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及现状

  1.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性质为荒山(未利用地),位于巩义市小关镇段河村,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甲乙双方共同勘查确定的四至边界为:东至 ,西至 ,南至 路,北至。(双方勘查确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作为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附件一)

  1.2 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亩( 平方米)。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总面积发生变化的,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不再变更,仍以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1.3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的未利用地的地貌现状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如果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现有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1.4甲方承诺和保证其对上述未利用地包括荒山、荒坡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上述土地发包。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承包土地的权属证书复印件,在没有提交权属证书之前,甲方应先提供可证明其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1.5甲方承诺上述未利用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未利用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张,甲方对上述未利用地拥有独立的发包权。

  第二条 土地承包经营的用途

  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为发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第三条 承包期限

  3.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计年(年),从20年 月日

  起至年 月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发包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承包荒地租赁协议书。

  第四条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双方商定: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承包金为 元/年/亩,每年土地承包金数额为元,荒地租赁协议书期限内土地承包金总额为元人民币。甲方承诺承包期限内的土地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保持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

  4.2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承包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的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时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4.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一切税收和费用,承包期内除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

  4.4 乙方应按照约定数额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迟延支付,每迟延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批准及授权

  5.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发包事项应当事先经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由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委会主任与乙方签署本荒地租赁协议书,并将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报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批准。(甲方村民代表决议作为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的附件二)

  5.2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签署后,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申请巩义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向乙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第六条 承包土地的投资、经营和管理

  6.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生效后,乙方依法对承包土地拥有独立使用权及投资、经营管理权,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权。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种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电、铺设管线、搭建临时设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6.2乙方在对荒山承包期间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甲方对乙方经营亏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经营亏损为由请求减少或降低承包金数额。同时,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况下,无论甲方盈利状况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经营获利为由请求乙方增加或变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证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区域内从事开垦、种植、放牧、取土等行为,不得进行堵路、堵门、停电、设置障碍、设卡收费等一切影响乙方经营的违法活动。承包土地区域内乙方可以进行封闭经营及管理,甲方确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进入承包土地区域,或从事其他妨碍乙方承包经营的活动。

  6.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承包土地周边相邻单位、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排除和解决影响乙方正常承包经营活动中的各类矛盾和纠纷,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七条 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7.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的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依法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承包土地流转,承包土地转让或流转之后,受让方或接受土地流转的第三方享有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的承包方同等权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的承包期限减去荒地租赁协议书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该期限内第三方有权依法自主承包经营。

  7.3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依法征收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补偿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农作物、建筑物、构筑物等附属物等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承包期满后的处理

  8.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承包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同意继续承包的,双方另行续签承包荒地租赁协议书。

  8.2承包期满如双方没有继续签订承包荒地租赁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种附属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属物等附属设施,应当按接收资产时的市场价值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款以双方协商的价格或双方确定的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价值为准。待甲方付清补偿款后,乙方将林木、建筑物等附属设施移交给甲方所有。

  第九条 陈述与保证

  9.1甲方是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权人,甲方为签署本荒地租赁协议书已按照《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权。

  9.2甲方保证在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签署前未在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承包土地上设置任何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可能对乙方执行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构成障碍的其他任何权利瑕疵,并保证在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有效期间维持该等状态不变。

  9.3 在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期满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收回乙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履行本荒地租赁协议书;在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期满后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保障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9.4 甲方保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确保乙方独立拥有该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和收益权,确保国家和政府对该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属设施、林木等的一切补偿金和优惠政策全部归乙方享有;并负责协调乙方就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的土地承包与政府主管部门、土地相邻方及村民之间的关系。

  9.5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管理承包土地;有权依法对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属设施、林木等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甲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为乙方依法行使权利提供一切便利,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一切必要的手续;甲方保证承包土地流转后第三方享有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的与承包方同等的权利。

  9.6乙方保证按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金额、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证搞好承包土地及周边的环境保护,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有损环境保护的经营活动。

  9.8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并协助乙方申请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办理权属登记证书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9在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有效期间内,如发生下列情形变更的,甲乙双方仍应按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内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的;

  (2)甲乙名称、姓名改变的;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的;

  (4)乙方发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东或继承人享有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并承担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荒地租赁协议书,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违反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荒地租赁协议书。

  10.2本荒地租赁协议书其他条款对违约金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出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则违约方应补足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使守约方获得充分救济。如双方对损失计算存在争议时,约定损失计算方法为守约方每天损失额为5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的附件构成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2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荒地租赁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11.4凡与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签订、履行、解释等有关的争议,协议各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并依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11.5本荒地租赁协议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准登记部门备案。

  (本页为荒山承包经营荒地租赁协议书签署页,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批准机关: (盖章):

  日 期:

  年 月 年 月 日日

租赁协议书2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 节柜台总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用在甲方店内从事经营的柜台坐落于 。

  第二条 租赁期共 年零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柜台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每月为 元(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国家没规定的则由双方协商确定)租金交纳期限为 。

  第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收回柜台:

  1.擅自将承租柜台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2.利用所租柜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严重违反有关部门的规定或甲方单位的管理制度;

  4.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的。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①组织乙方来店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政策,制订依法经营的具体规章,建立健全各项有关管理制度,并有权要求乙方遵守;

  ②有权监督检查乙方遵纪守法、文明经营情况,对乙方违反有关规定及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雇托"经营欺骗消费者等行为进行教育和管理,并报告有关执法部门;

  ③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违纪人员。

  2.甲方义务:

  ①严格执行《××市商业服务企业出租柜台管理暂行规定》;

  ②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将柜台转租他人;

  ③对乙方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后果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

  ④对乙方人员经营提供必要方便,支持乙方的工作。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①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享有自主经营权;

  ②甲方违反合同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③有权抵制甲方的各种不合理要求,并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2.乙方义务:

  ①严格执行《××市商业服务企业出租柜台管理暂行规定》,承租柜台明显处悬挂承租柜台标志,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甲方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利益及声誉; ②严格依法经营,明码标价,现货交易不得超范围经营,不搞批发业务,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雇托"经营;

  ③遵守国家物价及有关政策,照章纳税,文明经商,做到售出商品包退、包换、包修,保证商品质量,讲求信誉;

  ④爱护柜台及其他设施,不得损失,如有损坏应负担全部修理费用或照价赔偿,租赁期满乙方应完好归还承租的柜台。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八条 双方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前 日双方如愿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出租人(章): 承租人(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租赁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长期合作的愿望,就甲方向乙方租赁植物、草花事宜,签定合同如下:

  一、租赁植物区域

  二、租赁植物项目

  三、租赁植物标准

  1、乙方提供给甲、丙方的绿色植物应生长茂盛、株型完美、叶面整洁、无病虫害。乙方根据甲、丙方要求提供多元化植物种类。

  2、乙方将绿色植物装饰到位,配足辅助材料,盆栽植物的盆面应有覆盖,材料(如:鹅卵石、树皮、青苔等),避免黄土裸露,不得套盆,甲方提供的不锈钢花盆覆盖材料由乙方配辅助材料,花盆和盆托选配(由甲方提出意见),大堂门前等主要场所应根据甲、丙方要求设计特殊配置。

  四、租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五、租赁植物数量、高度及费用

  1、丙方租摆绿色植物共计约高2M以上(瓷盆)27盆每天0.6元/盆;

  高1.5——2M(塑料盆)5盆,每天0.42元/盆,(瓷盆)36盆每天0.48元/盆;高1.2——1.5M(塑料盆)75盆,每天0.36元/盆,(瓷盆)18盆每天0.42元/盆;

  高0.6——1.2M(瓷盆)27盆,每天0.34元/盆;

  高0.6M以下72盆,每天0.33元/盆。以上植物实际数量按双方核实确认的实数结算,植物数量的增减甲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花草租赁费中包含乙方所派操作人员的费用以及因工作产生的延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各项社会保险费及国家规定其他各项福利待遇等费用,如因此产生劳动纠纷及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六、结算方式

  绿色植物租赁费经甲丙方考核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合法票据,每月同甲方结算一次。

  七、甲方、丙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丙方管理绿色植物租赁事宜。

  2、甲方提供植物摆放位置图,乙方须按约定时间免费送货,按图定点摆放。如有变更,乙方根据甲方书面要求,变更自双方签字确认日期按实调整统计。

  3、植物租摆期间,甲、丙方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维护植物不发生丢失。

  4、草花同比价格较高或提供的草花生长不好,甲方有权另行选购,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更换花卉应避免在营业时间进行,应按甲、丙方指定通道搬运,不得将撤场花卉长时间摆放在甲方通道内。

  2、乙方每周不得少于2次派专人负责养护、清洁、浇水、除草、修剪,维护绿色植物常年保持叶片干净、盆面整洁、无死枝枯叶、无病虫害、无干旱萎靡现象,对生长不良的植物在丙方通知后____日内进行更换,浇灌花卉时水不能滴落地面,且工完场清。养护、更换植物后做好书面记录,作为请款附件之一。

  3、乙方和丙方确定专人负责监督、考核、质量反馈、交接统计、验收付款等联系事宜。

  4、甲、丙方根据节日和活动需增加草花时,乙方须提供方案及报价,经甲或丙方书面确认后24小时内供给,并免费送货上门和摆放。草花及花盆的维护和装饰由乙方负责。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供应权。

  5、如乙方员工在甲、丙方管理区域工作期间发生盗窃及违法行为,经三方查实认可,除照价赔偿外,且从乙方应结算费用中一次扣除1000元。乙方应立即将该员工除名,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6、乙方员工在甲、丙方物业管理区域工作期间,由于乙方工作不到位给甲方及客人等造成的损失,经甲乙丙三方共同查实后,由乙方在二十四小时内照价赔偿。

  7、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劳动纠纷、安全责任及由此引发的.其他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乙方及相关人员不得在甲方、丙方管理区域范围内私下承接业务,如有违反,甲方或丙方可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8、乙方到甲方现场服务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穿规定的工作服,佩戴工作牌,整体形象要整洁大方。

  9、在重大节假日(元旦、中秋、国庆、春节)期间,乙方免费为我中心六楼客服前台和八楼前台提供适当盆栽、盆景点缀。

  九、违约责任

  1、合同到期,如甲乙丙三方其中一方不准备再续约,必须提前通知对方。

  2、乙方服务质量由甲丙方提出考核标准并经乙方确认,每月按优秀(95分以上)良好(94分—90分)合格(89分—80分)不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四个档次评分考核。总得分80(含80)分以上全额付款;总得分80(不含80)至70(含70)分,按照每比80分少1分扣除当月服务费1%的标准扣款;总得分不足70(不含70),付款总额不得超过当月服务费的40%,并有权无偿解除合同。

  3、乙方如有违约,甲方有权拒付当月费用。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服务,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公司服务,此期间产生费用由甲方在上述合同款项中扣除。

  4、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二份。

  6、其他条款:

  以上条款请不要随意更改,如对以上条款有不同意见或有另需说明的问题和要求请写在本条款内。

  附件:《绿化外包服务评估表》

  (本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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